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 進一步建立健全上林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決定向全縣開展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線索征集工作。
征集范圍
項目類別分別為: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民俗。
在本縣已有百年以上歷史的項目,內容健康、具有重大傳承意義,并符合下列條件:
1.體現上林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具有重大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
2.體現上林各族民族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4.具有鮮明地域特色,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5.已申報列入縣級以上的非遺名錄不在申報范圍;
6.食品類項目申報需提供相應營業執照。
要求充實準確、簡明扼要、重點突出;申報單位必須如實填寫項目申報書,照片要達到技術要求,申報材料要將項目核心特征與價值介紹清楚,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
1.申請報告:向各鄉鎮文化站或縣文化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提出申報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申請,并對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2.項目申報書:包括項目簡介、項目具體信息、傳承情況、項目圖片、保護單位情況、推薦保護單位論證意見(申報書見附件 1)。
3.項目申報照片及輔助材料等(具體要求見附件 3)。
報送單位:上林縣文化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聯系人:韋妍杏
聯系電話:0771-5226773/13768493339
聯系地址:上林縣豐嶺路163號上林縣文化館
郵政編碼:530509
電子郵箱:whg5226773@163.com
詳見附件: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征集.docx